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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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1-04-30 浏览:来源:机械工程学院科研办

各有关单位:

省科技厅现启动2021年度省级科技重大项目申报工作。省级科技重大项目重点聚焦“光芯屏端网”、现代农业和生物医药等领域,以重大产品或服务为目标导向,围绕产业链打造高度关联的技术创新项目链,集中优势科研人才团队“揭榜挂帅”,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,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,有效支撑产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,196111(院士可放宽至195611)以后出生,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,具有组织协调管理大型科研项目的能力,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任务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。

2.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。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。2020年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,若后续验收未通过,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。

3.科技重大项目鼓励企业联合高校、科研院所申报。项目牵头单位应整合集成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力量,聚焦任务目标,联合攻关。湖北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,不参与分配省级财政资金。

4.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,据实申报,合理可行。企业牵头申报的,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入经费的比例不超过50%

5.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,不得重复、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。参与2021年度科技重大项目指南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所论证领域的项目。

6.科技重大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,实施截止日期为2024630日前。

7.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,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、经济指标,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项目一经立项,技术、成果、效益等主要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调整。申报项目和内容不得涉密。

8.项目牵头申报单位、参与单位以及其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,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
9.鼓励申报团队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,并认真测算经费需求,按规定从项目经费“劳务费”科目对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据实列支。

10.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。申报项目除符合上述申报要求外,还须符合各领域指南中的具体申报要求。

二、申报流程

项目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,申请人登录“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”(),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,并上传诚信承诺书(签字盖章)、申报书封面(盖章)、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。

1.各单位集中收集申报材料于2021521日上午11:00前到科发院自然科学处办公室(行政楼A216)集中盖章。

2.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52617:00

三、申报材料

1.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(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)

2.登录“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”在线填写申报书。

3.申报单位法人执照。

4.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)“信用信息”查询模块,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(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)

5.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、临床批件、新药证书、奖励证书、技术标准、成果证明等材料;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,还须提供技术合同、专利转让等相关材料。涉及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项目的,须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。

6.项目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(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)

7.采取联合申报方式的,应提供合作协议书(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),协议书中应注明各方研究任务分工、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、知识产权归属等。

8.申报单位为企业的(包括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),须提供自筹经费投入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。

9.各领域申报指南中要求提供的其他附件。

以上材料须在“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”提交电子版,其中,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,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向咸宁 孙芸  电 话:027-59750136

 

附件:1.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

     2.湖北省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(格式)

     3.申报指南

 

 

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

20214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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